诗词 | 《次韵郑佥判》 方岳 |
释义 | 《次韵郑佥判》 方岳
宋代
方岳
十亩山园赋遂初,左花右竹了无余。
择阴老我自麋鹿,甘带何人不蝍蛆。 佛社独容陶令醉,帝城难作子公书。 行山且不携诗卷,只许鸱夷载后车。 作者简介(方岳)方岳(1199~1262),南宋诗人、词人。字巨山,号秋崖。祁门(今属安徽)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授淮东安抚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后调知南康军。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被移治邵武军。后知袁州,因得罪权贵丁大全,被弹劾罢官。后复被起用知抚州,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 《次韵郑佥判》方岳 翻译、赏析和诗意
《次韵郑佥判》是宋代方岳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以山园为背景,表达了诗人对自然景色的赞美和对自由自在的生活态度。 《次韵郑佥判》方岳 拼音读音cì yùn zhèng qiān pàn shí mǔ shān yuán fù suì chū, zuǒ huā yòu zhú liǎo wú yú.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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