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法吏》 杨维桢 |
释义 | 《法吏》 杨维桢
元代
杨维桢
法吏本止虐,非以虐为屠。
仁君除肉刑,仁吏泣丹书。 况以私怒逞,锻炼及非辜。 冥理绝好还,天网元费疏。 怀哉沈姆诫,可但俱焚如。 作者简介(杨维桢)![]() 杨维桢(1296—1370)元末明初著名诗人、文学家、书画家和戏曲家。字廉夫,号铁崖、铁笛道人,又号铁心道人、铁冠道人、铁龙道人、梅花道人等,晚年自号老铁、抱遗老人、东维子,会稽(浙江诸暨)枫桥全堂人。与陆居仁、钱惟善合称为“元末三高士”。杨维祯的诗,最富特色的是他的古乐府诗,既婉丽动人,又雄迈自然,史称“铁崖体”,极为历代文人所推崇。有称其为“一代诗宗”、“标新领异”的,也有誉其“以横绝一世之才,乘其弊而力矫之”的,当代学者杨镰更称其为“元末江南诗坛泰斗”。有《东维子文集》、《铁崖先生古乐府》行世。 《法吏》杨维桢 翻译、赏析和诗意
《法吏》是元代杨维桢的一首诗词。诗人通过描绘法吏的行为,表达了对仁政和公正法律的赞美,并批判了滥用职权和私怨报复的不义行为。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法吏》杨维桢 拼音读音fǎ lì fǎ lì běn zhǐ nüè, fēi yǐ nüè wèi tú.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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