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法吏》 杨维桢 |
释义 | 《法吏》 杨维桢
元代
杨维桢
民有杀长吏,于理大悖之。
仁人根所自,吏德久已离。 击之柱后法,辇火救焚辎。 彼哉汉儒论,残贼忧软罢。 愿言敷国惠,以膏残民痍。 作者简介(杨维桢)杨维桢(1296—1370)元末明初著名诗人、文学家、书画家和戏曲家。字廉夫,号铁崖、铁笛道人,又号铁心道人、铁冠道人、铁龙道人、梅花道人等,晚年自号老铁、抱遗老人、东维子,会稽(浙江诸暨)枫桥全堂人。与陆居仁、钱惟善合称为“元末三高士”。杨维祯的诗,最富特色的是他的古乐府诗,既婉丽动人,又雄迈自然,史称“铁崖体”,极为历代文人所推崇。有称其为“一代诗宗”、“标新领异”的,也有誉其“以横绝一世之才,乘其弊而力矫之”的,当代学者杨镰更称其为“元末江南诗坛泰斗”。有《东维子文集》、《铁崖先生古乐府》行世。 《法吏》杨维桢 翻译、赏析和诗意
《法吏》是元代杨维桢的一首诗词,它描绘了一个法官在法治中失职的情景。下面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法吏》杨维桢 拼音读音fǎ lì mín yǒu shā zhǎng lì, yú lǐ dà bèi zhī.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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