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一奚君》 苏辙 |
释义 |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一奚君》 苏辙
宋代
苏辙
奚君五亩宅,封户一成田。
故垒开都邑,遗民杂汉编。 不知臣仆贱,漫喜杀生权。 燕俗嗟犹在,婚姻未许连。 作者简介(苏辙)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一奚君》苏辙 翻译、赏析和诗意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一奚君》是宋代文学家苏辙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一奚君》苏辙 拼音读音fèng shǐ qì dān èr shí bā shǒu qí shí yī xī jūn xī jūn wǔ mǔ zhái, fēng hù yī chéng tián.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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