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赠元发弟放言》 黄庭坚 |
释义 | 《赠元发弟放言》 黄庭坚
宋代
黄庭坚
亏功一篑,未成丘山。
凿井九阶,不次水泽。 行百里者半九十,小狐汔济濡其尾。 故曰时乎,时不再来。 终终始始,是谓君子。 作者简介(黄庭坚)黄庭坚 (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 《赠元发弟放言》黄庭坚 翻译、赏析和诗意
《赠元发弟放言》是黄庭坚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赠元发弟放言》黄庭坚 拼音读音zèng yuán fā dì fàng yán kuī gōng yī kuì, wèi chéng qiū shān.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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