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李遥买杖》 沈括 |
释义 | 《李遥买杖》 沈括
宋代
沈括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
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作者简介(沈括)![]()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号梦溪丈人,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今浙江杭州)人,汉族。北宋科学家、政治家。仁宗嘉佑进士,后任翰林学士。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梦溪笔谈》。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精通天文、数学、物理学、化学、地质学、气象学、地理学、农学和医学、工程师、外交家。 李遥买杖翻译及注释翻译 注释 《李遥买杖》沈括 拼音读音lǐ yáo mǎi zhàng suí zhōu dà hóng shān zuò rén lǐ yáo, shā rén wáng mìng. 网友评析 |
随便看 |
|
国文网提供中国古诗词及汉语字词大全,包括历代古诗词原文欣赏、经典翻译、鉴赏评论及字词释义,是语言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