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父》是一首唐代的诗词,作者是陆子。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陆余庆,笔头无力,嘲笑父亲的无能。一朝受到诉讼,十天判决不出结果。
诗意:
这首诗词以讽刺的口吻嘲笑父亲的无能和缺乏决断力。诗中的主人公陆余庆表示自己笔头无力,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然而,当他自己陷入了诉讼之中时,法官却无法在短时间内做出判决,从而表现出整个司法系统的拖延和无能。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讽刺手法,揭示了作者对社会和司法系统的不满和批判。诗中的陆余庆虽然自称笔头无力,但他用诗词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揭示了父亲的无能和整个司法系统的懈怠。这种讽刺和批评的态度反映了唐代社会中对官僚制度和司法系统的不满情绪。作者通过诗词的形式,借助诗人的话语权,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对社会现象的批判。
整首诗词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以及对事实的直接揭示,呈现了一种讽刺的意境。诗中的父亲和法官形象的对比,突出了父亲的无能和司法系统的拖延。同时,诗中的"一朝"和"十日"也强调了时间的流逝和拖延导致的结果不确定性。这种明快而直接的表达方式,使得诗词的意境更加生动、贴近读者的心理。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以一种讽刺的口吻,揭示了作者对父亲的无能和整个司法系统的不满。通过对现实社会的批判,诗人表达了对社会现象的关注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这种批判意识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使得这首诗词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启示作用。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cháo fù
嘲父
lù yú qìng, bǐ tóu wú lì zī tóu yìng.
陆余庆,笔头无力觜头硬。
yī zhāo shòu cí sòng, shí rì pàn bù jìng.
一朝受辞讼,十日判不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