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青玉案(劝酒)》 史浩 |
释义 | 《青玉案(劝酒)》 史浩
宋代
史浩
闲忙两字无多子。
叹举世、皆由此。 逐利争名忙者事。 廛中得丧,仕中宠辱,无限非和是。 谁人解识闲中味。 雪月烟云自能致。 世态只如风过耳。 三杯两盏,眼朦胧地,长向花前醉。 作者简介(史浩)![]() 史浩(1106年—1194年),字直翁,号真隐。明州鄞县人,南宋政治家、词人。高宗绍兴十五年(1144年)进士,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升为国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议立太子,以此受知于朝廷,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授参知政事。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淳熙十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国公。宋光宗御极,进太师。绍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会稽郡王。宋宁宗登基,赐谥文惠。嘉定十四年,以子史弥远贵,追封越王,改谥忠定,配享孝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青玉案(劝酒)》史浩 翻译、赏析和诗意
这首诗词《青玉案(劝酒)》出自宋代诗人史浩之手,通过一种淡泊和豁达的态度,表达了人生的繁杂纷扰在世间只是过眼云烟,建议人们以闲适的心境对待人生,从而领略生活的真正滋味。 《青玉案(劝酒)》史浩 拼音读音qīng yù àn quàn jiǔ xián máng liǎng zì wú duō zǐ.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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