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减字木兰花(公弼侄初授官,以此劝酒)》 葛胜仲 |
释义 | 《减字木兰花(公弼侄初授官,以此劝酒)》 葛胜仲
宋代
葛胜仲
辛勤场屋。
未遇知音甘陆陆。 诏录遗忠。 一札天书下九重。 鹅城初命。 此去青云应渐近。 解褐恩新。 今岁吾家第四人。 作者简介(葛胜仲)葛胜仲 (1072~1144) 宋代词人,字鲁卿,丹阳(今属江苏)人。绍圣四年(1097)进士。元符三年(1100),中宏词科。累迁国子司业,官至文华阁待制。卒谥文康。宣和间曾抵制征索花鸟玩物的弊政,气节甚伟,著名于时。与叶梦得友密,词风亦相近。有《丹阳词》。 《减字木兰花(公弼侄初授官,以此劝酒)》葛胜仲 翻译、赏析和诗意
这首诗是宋代葛胜仲创作的《减字木兰花(公弼侄初授官,以此劝酒)》。以下是对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减字木兰花(公弼侄初授官,以此劝酒)》葛胜仲 拼音读音jiǎn zì mù lán huā gōng bì zhí chū shòu guān, yǐ cǐ quàn jiǔ xīn qín chǎng wū.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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