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浣溪沙》 李煜 |
释义 | 《浣溪沙》 李煜
五代
李煜
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
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 别殿遥闻箫鼓奏。 作者简介(李煜)李煜,五代十国时南唐国君,961年-975年在位,字重光,初名从嘉,号钟隐、莲峰居士。汉族,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南唐元宗李璟第六子,于宋建隆二年(961年)继位,史称李后主。开宝八年,宋军破南唐都城,李煜降宋,被俘至汴京,封为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后因作感怀故国的名词《虞美人》而被宋太宗毒死。李煜虽不通政治,但其艺术才华却非凡。精书法,善绘画,通音律,诗和文均有一定造诣,尤以词的成就最高。千古杰作《虞美人》、《浪淘沙》、《乌夜啼》等词。在政治上失败的李煜,却在词坛上留下了不朽的篇章,被称为“千古词帝”。 浣溪沙·红日已高三丈透翻译及注释翻译 注释 浣溪沙·红日已高三丈透鉴赏此词是南唐后主李煜在江南盛时对其宫中歌舞升平景况的描写。反映了李煜早期的宫廷生活。 词的上片,是帝王奢华生活和耽于享乐的真实写照。 起言红日已高,金炉添否,是歌舞时外部环境的描写。全然是一副官贵闲人的作派。陈善《扪虱新语》卷七:“帝王文章。自有一般富贵气象。”此不虚言。据史书记载后主宫中非常官丽堂皇。如《五国故事》中说李煜:“尝于宫中以销金罗幕其壁,以白银钉瑇瑁而押之。又以绿钢刷隔眼,糊以红罗,种梅花于其外。又以花间设画小本亭子,才容二人。煜与爱姬周氏对酌于其中,如是数处。”又,宋·陶谷《清异录》卷上记载:“李后主每春盛时,梁栋窗壁柱拱阶砌,并作隔简密插杂花,榜曰锦洞天。”其宫中焚香之器名目繁多,奢华之极。但作者在此词只用此两句巧妙地描写作者金碧辉煌、雍容华贵的生活画面。“三丈透”言为时不早,其慵懒轻松的情态仿佛想见。“金炉”、“香兽”等已并非—般人家轻易置得。又何况是“次第添”。其中可料知歌舞进行已久,排场亦大。但主人对这些花销用度并不吝惜。通宵达旦的歌舞,奢丽浮华的器具,放浪不拘的宫廷生活,在作者眼里是那样的和谐自然。这也就自然地引入下片。 下片的首句承上片而来,写作者眼中佳人的舞姿,发散钗落,可以同上片首句对应看到,歌舞一直未休,可能是夜以继日的。词人非常细心地捕捉到了歌舞场景中的两个细节“地衣皱”、“金钗溜”。随着飞速旋转的舞步红锦织成的地毯打起皱来,舞女的金钗从发髻滑落下来。“酒恶”一句,写作者已经酒醉不支,但却仍旧以花解酒,力图继续饮宴。“拈‘字、“嗅”宇写酒醉时的娇态。微醉的她时而拈花带笑,嗅花为解,意犹木尽。尤见其酣嘻情趣、楚楚可怜。最后一句跳开的场面描写,从侧面反映这里的活动是如何的喧闹。从内容上看,词中反映的生活是空虚腐朽的,不仅在生活起居上一味地追求奢华,而且毫不顾及政事百姓,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享乐安逸当中。同时,作者在词中的种种作态对其本人来说,作者始终是抱着一种自得的、欣赏的态度的,作者的自我陶醉的心情甚至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得到说明——作者大概乐于或希望别人知道作者的这种生活,所以要使“别殿遥闻箫鼓奏”。从艺术上看,此词的结构严谨,技巧娴熟,语言华丽,喻象生动。上下两片承接自然紧密,浑然一体,场面描写细腻到位,情态表现活灵活现,如“酒恶时拈花蕊嗅”一句,贴近生活,使一个醉酒享乐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尤其是“红日已高三丈透”句,更是被称为“绝唱”。 此词描写帝王享乐的词,艺术上的精美与内容上的腐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同作者后期的词作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由此可见,如果不是对这种耽于奢华生活乐而不疲,恐怕李煜也不一定会成为一个亡国之君,阶下之囚。历史的警醒也许正在于此。 浣溪沙·红日已高三丈透创作背景《浣溪沙·红日已高三丈透》是李煜前期的作品,真实地再现了李煜前期的奢华绮丽的享乐生活。李煜写此词时,是自鸣得意的。词中所写的时间,是夜以继日地酣歌曼舞的第二天。主人公是后主李煜和宫中所有的人们。《浣溪沙》李煜 拼音读音huàn xī shā hóng rì yǐ gāo sān zhàng tòu, jīn lú cì dì tiān xiāng shòu.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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