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自咏老身示诸家属》 白居易 |
释义 | 《自咏老身示诸家属》 白居易
唐代
白居易
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
夫妻偕老日,甥侄聚居年。 粥美尝新米,袍温换故绵。 家居虽濩落,眷属幸团圆。 置榻素屏下,移炉青帐前。 书听孙子读,汤看侍儿煎。 走笔还诗债,抽衣当药钱。 支分闲事了,爬背向阳眠。 作者简介(白居易)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自咏老身示诸家属》白居易 翻译、赏析和诗意
自咏老身示诸家属 《自咏老身示诸家属》白居易 拼音读音zì yǒng lǎo shēn shì zhū jiā shǔ shòu jí qī shí wǔ, fèng zhān wǔ shí qiān.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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