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再授宾客分司》 白居易 |
释义 | 《再授宾客分司》 白居易
唐代
白居易
优稳四皓官,清崇三品列。
伊予再尘忝,内愧非才哲。 俸钱七八万,给受无虚月。 分命在东司,又不劳朝谒。 既资闲养疾,亦赖慵藏拙。 宾友得从容,琴觞恣怡悦。 乘篮城外去,系马花前歇。 六游金谷春,五看龙门雪。 吾若默无语,安知吾快活。 吾欲更尽言,复恐人豪夺。 应为时所笑,苦惜分司阙。 但问适意无,岂论官冷热。 作者简介(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再授宾客分司》白居易 翻译、赏析和诗意
《再授宾客分司》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首诗。诗意表达了作者再次授官的喜悦和自认才智不足的愧疚之情。 《再授宾客分司》白居易 拼音读音zài shòu bīn kè fēn sī yōu wěn sì hào guān, qīng chóng sān pǐn liè.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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