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送人流贬》 李益 |
释义 | 《送人流贬》 李益
唐代
李益
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
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 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 作者简介(李益)李益(746-829), 唐代诗人,字君虞,陕西姑臧(今甘肃武威)人,后迁河南郑州。大历四年(769)进士,初任郑县尉,久不得升迁,建中四年(783)登书判拔萃科。因仕途失意,后弃官在燕赵一带漫游。 《送人流贬》李益 翻译、赏析和诗意
送人流贬,朝代:唐代,作者:李益,内容: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 《送人流贬》李益 拼音读音sòng rén liú biǎn hàn zhāng suī yuē fǎ, qín lǜ yǐ chú míng.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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