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送嵩律师头陀寺》 戴叔伦 |
释义 | 《送嵩律师头陀寺》 戴叔伦
唐代
戴叔伦
相传五部学,更有一人成。
此日灵山去,何方半座迎。 麻衣逢雪暖,草履蹑云轻。 若见中林石,应知第四生。 作者简介(戴叔伦)戴叔伦(732—789),唐代诗人,字幼公(一作次公),润州金坛(今属江苏)人。年轻时师事萧颖士。曾任新城令、东阳令、抚州刺史、容管经略使。晚年上表自请为道士。其诗多表现隐逸生活和闲适情调,但《女耕田行》、《屯田词》等篇也反映了人民生活的艰苦。论诗主张“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其诗体裁皆有所涉猎。 《送嵩律师头陀寺》戴叔伦 翻译、赏析和诗意
《送嵩律师头陀寺》是唐代戴叔伦所作的一首诗词。下面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送嵩律师头陀寺》戴叔伦 拼音读音sòng sōng lǜ shī tóu tuó sì xiāng chuán wǔ bù xué, gèng yǒu yī rén chéng.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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