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送安律师》 皇甫冉 |
释义 | 《送安律师》 皇甫冉
唐代
皇甫冉
出家童子岁,爱此雪山人。
长路经千里,孤云伴一身。 水中应见月,草上岂伤春。 永日空林下,心将何物亲。 作者简介(皇甫冉)![]() 皇甫冉,字茂政。约唐玄宗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出生,卒于唐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润州(今镇江)丹阳人,著名诗人。先世居甘肃泾州。天宝十五年进士。曾官无锡尉,大历初入河南节度使王缙幕,终左拾遗、右补阙。其诗清新飘逸,多飘泊之感。 《送安律师》皇甫冉 翻译、赏析和诗意
中文译文: 《送安律师》皇甫冉 拼音读音sòng ān lǜ shī chū jiā tóng zǐ suì, ài cǐ xuě shān rén.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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