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罪所留系寄张十四》 刘长卿 |
释义 | 《罪所留系寄张十四》 刘长卿
唐代
刘长卿
不见君来久,冤深意未传。
冶长空得罪,夷甫岂言钱。 直道天何在,愁容镜亦怜。 因书欲自诉,无泪可潸然。 作者简介(刘长卿)刘长卿(约726 — 约786),字文房,汉族,宣城(今属安徽)人,唐代诗人。后迁居洛阳,河间(今属河北)为其郡望。玄宗天宝年间进士。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后为长洲县尉,因事下狱,贬南巴尉。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德宗建中年间,官终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 《罪所留系寄张十四》刘长卿 翻译、赏析和诗意
诗词《罪所留系寄张十四》中,诗人刘长卿表达了他不见到好友张十四已经很久了,心中的冤屈深深地埋藏着,无法传达出去。刘长卿自比居高位的冶长和夷甫,他是否会为了钱而说话,抒发了自己对天道的疑惑,表示他没有了心情,连镜子也会同情他的愁容。他因此写信想要自己诉说自己的心情,但是却无法流泪。这首诗意蕴含深情之余也流露出诗人内心的失落和无力感。 《罪所留系寄张十四》刘长卿 拼音读音zuì suǒ liú xì jì zhāng shí sì bú jiàn jūn lái jiǔ, yuān shēn yì wèi chuán.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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