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青玉案(用贺方回韵,有所祷而作)》 李之仪 |
释义 | 《青玉案(用贺方回韵,有所祷而作)》 李之仪
宋代
李之仪
小篷又泛曾行路。
这身世、如何去。 去了还来知几度。 多情山色,有情江水,笑我归无处。 夕阳杳杳还催暮。 练净空吟谢郎句。 试祷波神应见许。 帆开风转,事谐心遂,直到明年雨。 作者简介(李之仪)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青玉案(用贺方回韵,有所祷而作)》李之仪 翻译、赏析和诗意
《青玉案(用贺方回韵,有所祷而作)》是宋代李之仪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和追求,以及对自然景色的赞美和对归宿的渴望。 《青玉案(用贺方回韵,有所祷而作)》李之仪 拼音读音qīng yù àn yòng hè fāng huí yùn, yǒu suǒ dǎo ér zuò xiǎo péng yòu fàn céng xíng lù.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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