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句 | “百辟其刑之”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
释义 | “百辟其刑之”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百辟其刑之”出自先秦佚名的《周颂》,
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bǎi pì qí xíng zhī,诗句平仄:仄仄平平平。
“百辟其刑之”全诗《周颂》
先秦
佚名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
惠我无疆,子孙保之。 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 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 於乎,前王不忘! 周颂·烈文翻译及注释翻译 注释 周颂·烈文鉴赏《周颂·烈文》对诸侯具有安抚与约束的双重作用。全诗共十三句,不分章,可按安抚与约束之意分为两层:前四句和后九句。前四句是以赞扬诸侯的赫赫功绩来达到安抚的目的。这种赞扬可以说臻于极致:不仅赐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无穷。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来助祭本身就是一种殊荣,而祭祀时周王肯定其功绩,感谢其为建立、巩固周政权所作的努力,使诸侯在祭坛前如英雄受勋,荣耀非常,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但是,周王为君临四海的天子,对诸侯仅有安抚,只让诸侯怀感激之情是不够的,他还必须对诸侯加以约束,使诸侯生敬畏之心。后九句以“无”领起,这个“无”通“毋”,释“不要”,为具强烈感情色彩的祈使词,使文气从赞扬急转为指令,文意则由安抚转为约束。七句中用了两个这样的“无”,以断然的语气,训诫诸侯必须遵从;“百辟其刑之”,更是必须效法先王的明确训令;而“前王不忘”似乎只是训诫诸侯不要忘记先王之德,却又隐含不要忘记先王曾伐灭了不可一世的商纣,成王也在周公的辅佐下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乱,即不要忘记周王室具有扫荡摧毁一切敌对势力的雄威。 后九句的指令、训戒,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传·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段话中所说的君臣名分,与《周颂·烈文》这首诗所表达的完全一致。后者虽然没有点出“君臣”二字,含义却更加深刻:诸侯的功绩再大,也不过是尽臣子的本分而已,并且仍要一如既往这么做下去;周王的号令诸侯,乃是行君临天下的威权,并将绵延至子孙万代。 周颂·烈文创作背景这是周成王姬诵即位祭祀祖先时,戒勉助祭诸侯的诗。周武王伐商得到了广泛的支持,“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武王在《尚书·牧誓》中罗列所率讨伐纣王大军的各部为“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其中除了自己的部下之外,便是赶来助战的八百诸侯。 灭纣之后,周室所采取的一个巩固政权的重要措施便是分封诸侯:“武王既已胜殷,制邦国以封有功者为诸侯;既封为国君,乃班赋宗庙彝器以赐之。” 在武王革命中助战的诸侯受到分封,同时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时助祭的政治待遇,《周颂·烈文》便是这种情况的一个记录。《毛诗序》说:“《烈文》,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即政,当是周公还政于成王,成王正式掌权之时。武王灭商后二年去世,即位的成王年幼,由叔父周公摄政,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乱,七年后还政于成王。成王掌政,祭祀祖先,诸侯前来助祭,因赋此诗。其作者可能是周成王姬诵或周公姬旦。 “百辟其刑之”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zhōu sòng liè wén pì gōng, xī zī zhǐ fú. “百辟其刑之”平仄韵脚
拼音:bǎi pì qí xíng zhī
平仄:仄仄平平平 韵脚:(平韵) 上平四支 * 平仄拼音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诗句韵脚有多个的时候,对比全诗即可判断。 “百辟其刑之”的相关诗句“百辟其刑之”的关联诗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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