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谓累次征召。征,天子之召;辟,州郡之召。
辞典解释
三征七辟 sān zhēng qī bì ㄙㄢ ㄓㄥ ㄑㄧ ㄅㄧˋ
累次征召。
《晋书.卷八八.孝友传.王裒传》:「于是隐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
【三】:1.二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表示多数或多次:三思。三缄其口。3.姓。
三字的详细解释
【徵】:[zhǐ]古代五音之一。用來表示音調高低的詞。相當於西樂音階中的sol(即简谱“5”)。《周禮?春官?大師》:“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元?關漢卿《單刀會?第四折》:“五音者,宮、商、角、徵、羽。”[zhēng]1.“征”的繁体字。2.召集:“徵兵”。《史記?卷一?五帝本紀》:“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3.責問、詢問:“徵詢意見”。《左傳?僖公四年》:“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九上?滇遊日記十》:“即徵其地名,據云:為鳳田總府莊。”4.驗證、證明。《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5.公開尋求、招請:“徵婚”、“徵文”、“誠徵女工”。6.課取、收取:“徵稅”。《周禮?地官?閭師》:“以歲時徵野之貢賦。”《左傳?昭公二十年》:“布常無藝,徵斂無度。”7.預兆、跡象:“吉徵”﹑“凶徵”。《史記?卷四?周本紀》:“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8.姓。如三國時吳國有徵崇。
徵字的详细解释
【七】:1.六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直到第四十九天为止,共分七个“七”。3.姓。
七字的详细解释
【辟】:[bì]1.君主:复辟。2.姓。3.排除:辟邪。4.同“避”。5.帝王召见并授予官职:辟举(征召和荐举)。[pī][辟头](pītóu)同“劈头”。[pì]1.透彻:精辟。透辟。2.驳斥或排除(不正确的言论或谣言):辟谣。辟邪说。3.法律;法:大辟(古代指死刑)。
辟字的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