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比喻将奸邪小人当作廉洁公正的贤者。同“以紫乱朱”。
【出处】明·刘基《官箴中》:“俾好作恶,以紫为朱。”
【以】:1.用;拿:以少胜多。晓之以理。赠以鲜花。2.依;按照:以次。以音序排列。3.因:何以知之?。不以人废言。4.表示目的:以广视听。以待时机。5.于;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6.跟“而”相同:城高以厚,地广以深。7.姓。8.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以前。以上。三日以后。县级以上。长江以南。五千以内。二十岁以下。
以字的详细解释
【紫】:1.红和蓝合成的颜色:紫红。青紫。玫瑰紫。2.姓。
紫字的详细解释
【為】:[wéi]“为(wéi)”的异体字。[wèi]“为(wèi)”的异体字。
為字的详细解释
【朱】:[zhū]1.红色:朱红。朱批。朱笔。朱文(印章上的阳文)。朱门(红漆大门,旧时指豪富人家)。2.矿物名:朱砂(无机化合物,中医用于镇静剂。亦称“辰砂”、“丹砂”)。朱墨。3.姓。[shú]〔朱提(shí)〕古地名。汉武帝时置县,治所在今云南省?昭通县境。后立为郡。
朱字的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