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 无给职造句 |
造句例句 | 用“无给职”造句 第1组
1、国策顾问有给职者不得逾三十人,无给职者不得逾六十人。 2、江丙坤日前卸任前夕,海基会修正组织章程,将原来属无给职的董事长职务改为“得为有给职”,引发绿营抨击。 3、另公视的董事为无给职,但由董事互选产生的董事长是有给职。 4、有给职“资政”不得逾15人,无给职“资政”不得逾15人;有给职“国策顾问”不得逾30人,无给职“国策顾问”不得逾60人。 5、据*弯媒体报道,其中包括13名“有给职资政”、14名“无给职资政”,以及28名“有给职国策顾问”、58名“无给职国策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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