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青玉案(入梅用贺方回韵)》 史浩 |
释义 | 《青玉案(入梅用贺方回韵)》 史浩
宋代
史浩
银涛渐溢江南路。
泛短棹、轻帆去。 破块跳珠知几度。 竹窗新粉,藕池香碧,应在云深处。 萧萧鹤发虽云暮。 曾得神仙悟真句。 久视长生亲见语。 离愁扫尽,更无慵困,怕甚黄梅雨。 作者简介(史浩)史浩(1106年—1194年),字直翁,号真隐。明州鄞县人,南宋政治家、词人。高宗绍兴十五年(1144年)进士,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升为国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议立太子,以此受知于朝廷,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授参知政事。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淳熙十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国公。宋光宗御极,进太师。绍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会稽郡王。宋宁宗登基,赐谥文惠。嘉定十四年,以子史弥远贵,追封越王,改谥忠定,配享孝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青玉案(入梅用贺方回韵)》史浩 翻译、赏析和诗意
《青玉案(入梅用贺方回韵)》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是史浩。以下是对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青玉案(入梅用贺方回韵)》史浩 拼音读音qīng yù àn rù méi yòng hè fāng huí yùn yín tāo jiàn yì jiāng nán lù. 网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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