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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 《判部民诉主簿牒》 王鲁
释义

《判部民诉主簿牒》 王鲁

唐代   王鲁
汝虽打草,吾已惊蛇。

《判部民诉主簿牒》王鲁 翻译、赏析和诗意

《判部民诉主簿牒》是唐代王鲁创作的一首诗词。该诗内容是:汝虽打草,吾已惊蛇。

中文译文:你虽然只是在打草,但我已经惊动了蛇。

诗意和赏析:这首诗词在形式上只有一句话,但却蕴含了丰富的诗意。诗人以草和蛇作为象征来表达其思想。诗中的“你”代表人们,而“我”则代表自身或诗人。诗人用打草来喻示人们只顾眼前的小事,而忽视了潜在的危险。而他自己的惊蛇则象征了他看到了问题的本质和深层含义。

这首诗词通过简短的表述,表达了诗人的观察和思考。诗人用简练的语言唤起人们对于现实生活中观察而不见的事物的思考。他希望人们能够意识到表面现象隐藏着潜在的危险和问题,警醒人们不要只看到表面的草,而忽视了草下的蛇。这首诗词以简洁而深刻的方式,表达了一种深刻的观察力和思考力,警示人们在生活中应该多加留心,不要被表面的景象所迷惑。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判部民诉主簿牒》王鲁 拼音读音

pàn bù mín sù zhǔ bù dié
判部民诉主簿牒

rǔ suī dǎ cǎo, wú yǐ jīng shé.
汝虽打草,吾已惊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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